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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他人伪造私刻、冒用我司公章行为的

齐鲁晚报     2023年03月18日
  关于他人伪造私刻、冒用我司公章行为的声明
  因发现他人假冒新泰石井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我司”)的名义,以私刻公章、法人章对外签署合同,严重侵犯了我司的合法权益,在此特别声明:
  1.我司仅有一枚紫色防伪公章、一枚紫色防伪合同章、一枚紫色防伪法人章,均为公安机关备案的合法印鉴,均保存在我司,如以我司名义对外用印,需法定代表人使用加盖,除此之外其他来历不明的我司印章均为假冒、私刻。
  2.自登报之日起,以及自2021年1月至今,对于加盖非我司公安机关备案公章、法人章,非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合同、文件等文字材料,我司概不予承认,一切法律责任由行为人自行承担。特此声明!
声明人:新泰石井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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