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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打击酒驾一样下猛药打击“侵权假冒”

齐鲁晚报     2024年03月12日
  今年全国两会,全国政协常委、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毕井泉建议,“参照治理酒驾做法,把制造和销售侵权假冒产品行为直接入刑”。诚如毕井泉所说,造假、掺假、贴假商标等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与盗窃抢劫财产没有本质差别。不过,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两者所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却大相径庭。
  根据民法典和商标法的规定,普通商品、食品、药品等领域的制假、售假违法行为,主要由行政机关负责查处,只有在数额达到一定标准、涉案人“明知”、造成严重后果等特定情况下,案件才会被移交公安机关调查追究刑事责任。
  制假售假之所以成为难以治愈的痼疾,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违法成本过低。从社会背景看,消费者对假冒商品深恶痛绝,严厉打击各类假冒侵权行为具有广泛的民意基础。从具体操作看,参照治理酒驾的成功经验,“沉疴还需下猛药”不失为打击制假售假行为的有效途径。从社会影响看,对制假售假按“行为”而非“后果”论罪,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震慑警示作用:严惩制假售假,有行为必担后果,一个都跑不掉。           据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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