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1月18日讯(记者 林媛媛) 日前,记者从山东省质监局了解到,为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营商环境,省质监局决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取消组织机构代码年度验证。各组织机构取得代码证书后,只要有效期内无信息变更,将不必再往返办理组织机构代码年度验证。 据介绍,取消组织机构代码年度验证后,代码管理机构将通过“组织机构代码信用信息平台”加强对组织机构代码信息的监管。变更信息或换发证书的各类组织机构,应及时到各级组织机构代码工作机构进行变更或换证。 取消代码证年度验证,在很大程度上方便了组织机构,降低了运行成本,是质监部门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的具体措施,是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创造国内领先的营商环境”要求的又一新规。此举将为全省各类组织机构提供极大便利,进一步改善和优化全省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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