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部门能干啥,年底列清单
69个部门本月开始制定权力清单,共涉及10类内容
2014年08月02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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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尹明亮 实习生 刘鹏
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记者从8月1日召开的全省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工作电视会议上了解到,我省将在全省范围内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69个省直部门、单位将从今年8月份开始制定权力清单,在年底公布。而市县政府的行政权力清单推进工作也将于10月份全面展开。
行政审批、处罚、征收全面梳理
据介绍,纳入省级行政权力清理范围的部门、单位共69家。
根据“谁行使、谁清理”的原则,各部门要对现有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梳理。纳入清理范围的行政权力事项,主要指行政机关或单位依法实施的对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具体行政行为,包括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监督及其他行政权力等10类,其他行政权力是指前9类不能涵盖的行政权力,如年检、备案、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等。
而涉及宏观管理的事项,如政策制定、规划编制、标准制定等,不列入此次行政权力清理的范围。
山东省编办主任刘星泰介绍,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要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统筹进行。行政权力清理过程中,对部门交叉和管理分散的行政权力事项,逐项说明涉及部门、交叉分散情况及原因,提出归并整合意见;对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权力事项,按照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提出调整规范意见;对需要国家层面或上级政府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提出调整建议。
权力运行流程图年底前网上公开
按照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此次制定行政权力清单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重点在行政权力取消、转移、冻结、下放上下功夫。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各类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凡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权力清单由各级政府印发并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公布同级政府各部门、单位行政权力清单及权力运行流程,主要内容包括行政权力名称、实施主体、事实依据、收费(征收)依据和标准、办事流程、办理期限、监督电话等。
根据计划,省政府将成立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山东省编办,省级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今年8月份为清理自查阶段,8月31日前,各部门、单位将权力清单目录和自查报告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9月到11月,省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行政权力事项审核确认工作。到2014年12月底前,省政府公布省级政府行政权力清单和运行流程,并在省政府门户网站、机构编制部门网站、各有关部门网站上公开。2015年6月底以前,省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行政权力清单和流程图运行行政权力,列入清单的行政权力事项凡适合网上运行的,都要逐步纳入电子政务运行平台。
根据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计划,市县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工作参照省里的做法进行。而记者了解到,目前,潍坊和青岛已经先行启动了这项工作。
山东省编办主任刘星泰介绍,除了已经启动的潍坊、青岛,枣庄、东营、烟台等市也已做好了相关准备,这些有条件的市县将与省级同步推进,而根据要求,其他市县务必在2014年10月份启动,12月底前完成审核确认工作,在2015年一季度公布权力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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