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电动车逆行男子被罚20元
菏泽对非机动车开罚单
2014年08月3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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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8月30日讯(见习记者 袁文卿) 30日上午,菏泽交警开展非机动车交通违法集中整治活动,针对非机动车逆行、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闯红灯等违法行为进行教育与处罚。一男子在非机动车道骑电动车逆行,交警依法对其开具了20元的罚单。这是菏泽市第一张非机动车逆行的罚单。
  30日上午8点半,集中整治活动正式开始。在中华路与牡丹路交叉口,一名女子骑电动车载一婴儿逆行被拦下。菏泽市交警支队市区大队长张俊福对其进行劝解后,女子连声认错,调头返回。
  9时许,一男子被交警拦下,该男子骑电动车经牡丹路西机动车道自南向北逆向行驶。在交警对其进行教育时,该男子声称自己有急事需要处理,并试图绕开交警骑车离开。交警拔下车钥匙,依法对其开据了罚单。据悉,这张罚单是菏泽地区第一张非机动车逆行罚单。
  据了解,菏泽交警部门针对非机动车违法行为的处罚是逆向行驶处以20元罚款、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行驶处以20元罚款、非机动车闯红灯处以20元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处以5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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