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政府运用税收干预油价下跌?
2014年12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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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税6问
  继油价“九连跌”窗口之际今年首次上调成品油消费税后,又逢油价“十连跌”窗口期,12日成品油消费税再度提高,引发关注。短期连续上调成品油消费税释放出怎样的政策信号?如果油价继续跌,调税会成为常态吗?提税和公路收费是否重复征收?
  伴随着油价大幅下跌,消费税完成两连跳的上调。有观点认为这是政府在用税收手段干预油价下挫。在财政部财科所所长刘尚希看来,这是搞错了逻辑的先后,很不靠谱。他表示,消费税改革只是等到了价格空间出现的时机。
  刘尚希说,“调整消费税税额是税制改革里预设的内容,但是什么时候去调整消费税税额,需要适当的条件和实际,要考虑到老百姓的承受能力,并不是临时想起来,说这个价格下行了,所以我加税。”
  “提税对外释放出中国借助强化消费税杠杆作用,实行更强硬节能减排政策的信号。”刘尚希说。

为何连续两次调税?
  由于成品油最终零售价格包括流转环节的税收,上一次调整之后,虽然成品油的“裸价”按照调价规律下调,但合计上调消费税税额后,公众感受到的销售价格总体不变;此次调整,并没有将国际油价本调价周期内跌出的所有空间用尽。刘尚希表示,分两次调税,是为了不出现调税提价的局面,加重居民负担。
  刘尚希说,实际上这体现了决策的谨慎,上一次是价格下行创造了空间,这一次继续下行,对政府来说这个调整的条件更好了,空间更大了。所以抓住这个空间,再一次加税。
税费和油价有什么关系?
  当我们在国内加油时,油价中除了包含成品油本身的价格外,还包括诸多税费,而具体交了多少税费,许多人是不知道的。为什么不能清晰地向消费者列明价、税?甚至有人提出,我国消费税应该采用价外税的形式。
  刘尚希表示,我国现行的流转税中,除增值税是价外税,其他包括消费税在内的流转税都是价内税。价内税和价外税没有优劣之分,世界上实行增值税和消费税制度的国家,一般都是将增值税设定为价外税、消费税设定为价内税的形式。
  列明价、税,使消费者清楚地知道自己所购买的商品中负担了多少税,实质上是“价税分列”的概念。价税是否分列与采取价内税和价外税没有必然联系。价内税也可以实现价税分列,价外税也可以价税合一。目前,其他国家价税分列的通常是增值税、消费税。

新增收入主要用于哪些方面?
  财政部税政司、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有关负责人对此解释,此次提税后形成的新增收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继续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用于治理环境污染、应对气候变化、促进能源节约利用、鼓励新能源汽车发展等方面。

提税与公路收费是否有重复征收之嫌?
  刘尚希表示,2009年成品油税费改革实施后,财政部下发《关于公布取消公路养路费等涉及交通和车辆收费项目的通知》,从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取消了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六项收费。同时,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
  他解释说,成品油税费改革,以税替代的是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高速公路收费等其他道路交通收费不属于取消范围,因此不存在重复征税的问题。

会第三次提税吗?
  刘尚希认为,目前没有形成成品油消费税和油价挂钩机制的迹象,两次提税主要还是出于减少燃油消费的考虑。“会不会再次调整不好说,取决于环境的改善。”
  刘尚希认为,过低的油价不利于节能减排。“通过节能减排改善大气环境不可能一蹴而就,要有好的生活环境、好的空气质量,要实现‘APEC蓝’,每个人都要考虑个人利益和整体生存环境之间的平衡。” 
    据新华社、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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