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次大幅下调天然气价格
存量和增量气价并轨,有利于用气企业平等竞争
2015年03月0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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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2月28日讯(见习记者 刘飞跃 张玉岩) 28日,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调整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价格的通知》,决定自4月1日采暖基本结束后将存量气和增量气门站价格并轨,增量气每立方米下降0.44元,存量气每立方米上调0.04元,天然气价格正式并轨。同时,放开直供用户(化肥企业除外)用气门站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此次居民用气门站价格暂不作调整。
  这是中国价格改革中,首次大幅下调天然气价格。按照既定目标,我国于2013年6月出台了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其中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区分存量气和增量气。存量气是2012年实际使用的天然气数量,为1120亿立方米,增量气指新增加的天然气,其中存量气价格相对较低。增量气门站价格(含出厂价和管道输送费)一步调整到与可替代能源价格保持合理比价关系的水平,存量气价格调整则分“三步走”,计划2015年调整到位。
  按既定目标,2013年、2014年政府连续两次较大幅度调整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门站价格,两者价差缩窄至0.48元/立方米左右。此次调整一增一减,正好是4毛8分钱,实现了非居民天然气存量气、增量气价格的并轨,至此,非民用天然气价改收官。
  根据2014年统计数据,非居民用气约为1450亿立方米,占比77.5%;居民用气部分为420亿立方米,占比22.5%。也就是说,此番调价,在非居民用气中,存量气部分为1120亿立方米,整体上调金额为44.8亿元;增量气部分为330亿立方米,对应下调总金额为145.2亿元。
  国家发改委负责人2月28日在答记者问中表示,非居民用气价格并轨,存量气全年提价总额和增量气降价总额基本相当,社会负担总体持平。对用户来说,增量气比重大的,用气负担将大幅减轻;存量气比重大的,用气成本虽有所增加,但由于价格涨幅不大,影响有限。价格并轨可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有利于促进用气企业平等竞争。“天然气价格改革的最终目标是完全放开气源价格,政府只监管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管道运输价格和配气价格。”该负责人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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