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大武地下水年内有望出台条例
2015年03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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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武水源地是淄博市主要的城市供水水源地。
  去年11月份草拟而成的《淄博市大武地下水富集区保护管理条例》,目前已经进入人大审议阶段,今年上半年有望正式出台。
  据了解,该《条例》中将提出禁止向大武地下水富集区地下灌注;禁止直接向地表或者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垃圾和其他废弃物;禁止在河道内设置排污口及堆放、倾倒、掩埋、排放污染水体的物体。
  对于违反本条例行为相关单位、责任人要负相应法律责任。在大武地下水富集区内擅自设置排污口的,由相关区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私设暗管排污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责令停产整顿。
  本报记者 刘光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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