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贷不良记录保留期限仍为5年
2015年04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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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金播报 
  针对微信朋友圈近日流传“还贷逾期等不良信用记录保留时间由5年改为7年”的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党委书记王晓明13日表示,没有所谓征信新规,个人信贷不良记录保存期限仍为5年,“超过一天即为逾期”的说法也不太准确,但是个人确实要注意按时还款,珍惜个人信用。
  近日,有某地方股份制商业银行通过微信公众发布消息称,征信系统出台新政策,不仅将不良记录保存周期提升至7年,而且超过还款日一天就算逾期,连续三次逾期就会进入“黑名单”。这一消息引起了不少人的担忧。
  王晓明解释说,我国不良记录保存的5年期限是依据《征信业管理条例》中相关规定,只要法律不修改,期限肯定不变。   某股份制商业银行客服中心主管也表示,个人信用卡还款一般都有宽限期,持卡人超过期限1至3天的还款,都不会计入逾期,但一定要及时与银行信用卡中心进行沟通。    (上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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