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查车遭遇“四不像”机动车
处罚前如何归类成难题
2015年05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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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查获的“四不像”机动车。 交警供图
     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张泰来 实习生 戴杰) 方向盘、变速挡位、油门、刹车一应俱全,烟筒有两个,大灯用电闸控制,驾驶室系篷布搭就。15日,交警执勤中查处了这样一辆拼装车,可面对这辆“四不像”,在处罚前为其归类时犯了难。
  15日上午11点左右,历城交警大队临港中队民警在机场路与荷花路路口附近,查处了一辆奇葩的机动车。
  该车近似拖拉机,没有牌照,可有汽车方向盘,还焊接有倒车镜,四周焊接了几根钢管支撑起一块篷布成了驾驶室。
  很明显,这是一辆拼装车,驾驶员也具备小型车的驾驶证。按照法律规定,驾驶拼装车被查,民警要依法收缴拼装车并强制报废,对于驾驶员本人也要吊销驾驶证。这些都没有问题。
  可按照规定,驾驶拼装车的还要依法处以罚款,其中属于大型车的罚款2000元,属于小型车的罚款1500元。应该把这辆归入大型车还是小型车?民警犯起了难。
  不光是民警为难,驾驶员李某本人也不知道他的车属于什么车,“我们都叫它四不像。”李某说,车是从别人那里买来的,没有任何手续,他们村里还有好几辆。
  鉴于此,民警只得把车暂扣,并委托鉴定机构对该车进行检验,等检验结论确定后再依法对驾驶员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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