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交警集中开展车辆乱停乱放专项整治行动
禁停路段违法停车罚100元
2015年07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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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8日讯(通讯员 刘珍 盖嵘嵘 记者 王茜茜) 结合全市“双创”工作,进入7月份以来,滨州市交警支队针对3项具体违规行为集中开展车辆乱停乱放专项整治行动,并电子抓拍道路禁停路段、路口50米范围内的违法停车车辆,处罚1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自7月份开展违法违规停车专项整治以来,市交警支队完善执法,加大违法处罚力度,并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非现场抓拍处罚。在加强视频巡查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区域,统一录入交通管理综合信息平台。路面巡查和电子警察密切配合,实现对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不在停车泊位内的违停车辆和停车“乱点”“零容忍”,对道路禁停路段、路口50米范围内的违法停车车辆,电子警察将逐一抓拍,一经确认,全部录入非现场处理系统,给予罚款100元的处罚。
  针对标志标线不规范、基础设施损坏等现象排查整改,完善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和标志标线,杜绝因为看不懂标志标线而违法停车的现象。同时,继续强化常态管理工作,对停车乱点进行持续性日常整治,实现施划停车位道路停车入位、顺向停放、停放有序,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确保主城区重点路段违法停车大幅减少,逐步形成文明行车、规范停车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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