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时段超一小时收5元夜间停车费
2015年11月07日 来源:
齐鲁晚报

【PDF版】

停车收费票据。
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王小蒙) 2日晚六点,范先生在县西巷停车时,收费员预收了他10元钱。八点二十分左右离开时,被收了5元的夜间停车费,范先生觉得不合理。济南市物价局称,按规定,傍晚跨时段停车超过一小时,应收5元夜间停车费。
范先生告诉记者,当时把车停放在县西巷东侧路边,说打算八点离开,收费员先预收了10元停车费。快八点的时候他要离开,找收费员退费时,却没见到人影。等收费员回来后,早已经过了八点,于是收费员按照白天一小时两块,夜间五元一次的标准,只能退给他1元钱。
“刚过了八点就多收我五块钱,这肯定不合理。”范先生说,当晚还有另外一位车主,也因为停车收费问题与收费员发生了争执。“人家是七点多来的,八点多走就收人家7块钱。”
3日,记者来到县西巷找到事发当晚的收费员,她说收费前已经告知范先生,如果超过八点要加收夜间停车费五元。该收费员说,他们一般晚上九点下班,2日晚八点五分,她看到负责的20个车位都停满了车,觉得没什么事了就开始往老东门走,没想到有人退费,她接着赶了回来。
对此,济南市物价局回应,跨时段收费是为解决短时停车产生的纠纷,长时间停车还是要累计收费。“跨时段停放的时间是指从停下车那一刻开始算起,超过一小时应该加收夜间五元钱。”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