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抓拍一次后,我回回让行”
“车让人”三年回头看,斑马线上有改变,但“人让车”仍占多数
2016年01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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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泉城路芙蓉街路口人行横道,行人通过仍有不少车辆未停车让行,不过,已比2013年时好多了。
  4日,历山路文化西路路口,行人过街,正准备右转的红车停车让行。
     近期,不少市民发现,省城斑马线上礼让行人的车多了起来。4日,记者再次探访2013年时观察过的路段发现,主动礼让行人的车辆增加了,部分路口礼让行人车辆数超过未礼让行人的车辆数。2013年1月1日起,机动车驾驶新规开始实施,对车不让行人加大处罚;2014年7月至今,济南市交警部门车不礼让人抓拍和处罚实行一年半后,济南的斑马线确实在改变。

  文/片 本报记者 王皇                 
泉城路芙蓉街口: 10分钟内有4辆车让行 2013年时1小时6车让行
  “我们这里过人行道,车不礼让行人有抓拍,抓到扣3分,还罚款,只管过就行。”4日下午,在泉城路和舜井街交叉口,市民李先生和外地来的朋友过马路时,遇到一辆转弯车辆停车让行后说了上面这番话。他的外地朋友说,自己所在的城市车都不让行人,所以即便是过有信号灯的路口,也会让转弯的车先走。
  和李先生一样,不少市民都感觉路上礼让行人的车辆增多了。“2015年遇到四五次让的了,感觉和前两年比好多了。当然还有很多车不让,但是让的车开始出现了,还不止一两次。”在历山路附近上班的市民彭先生说。
  4日下午,记者来到2013年8月时曾探访过的泉城路芙蓉街路口,再次观察车辆礼让行人的情况。这里曾是济南市首批来车方向标示黄色醒目“车让人”字样的路口。这是一个没有设置信号灯的路口,四个直行车道,斑马线南北两侧是恒隆广场和芙蓉街,过路的人流不断。
  时隔两年多,路面的“车让人”标识仅有黄色印记,站在人行道上看,字已经不大显眼。下午1点左右,这个路口的车辆比2013年8月29日记者观察的那天少了很多。1点20分至1点30分的10分钟内,路口约有56人过路时遇到车辆,至少33辆车未停车让行,有4辆车主动停车让行。
  虽然仍有不少车辆遇行人过路未停车让行,但10分钟内4辆车停车让行已经比2013年时的让行情况好了不少。2013年8月29日下午1点40分至2点40分一小时内,近千辆车通过该路口斑马线,只有6辆车主动给行人停车让路。多数时候,还得靠路边交警示意来车暂停。
文化西路历山路路口: 让行车辆多过不让行的 2013年时19车仅2辆让行
  在文化西路、文化东路与历山路交叉路口,停车礼让的车辆明显增多。这个设置了信号灯的路口,人行横道绿灯时,道路外侧车辆仍可以左转或右转。4日下午3点16分至3点19分,历山路北边的东西向和文化西路南北向人行横道上,往来行人有五六十人,总共有11辆车路遇行人停车让行,有4辆未停车让行,但车速有所下降。
  而在2013年8月29日记者探访时,下午3点21分该路口绿灯通过了22辆右转车,其中19辆车路遇行人,仅有2辆减速让人,其他17辆车将行人卡在路中,有3位女生在红灯亮起时在协警的帮助下才通过马路。
  虽然车辆礼让行人在这个路口已经比较普遍,但多数行人过路时仍要等待,看到车辆不再转弯后再继续过路。在一两秒的犹豫时间内,部分车辆也犹豫着继续行驶了一小段,但最终仍停在了斑马线上,行人则往南侧绕过车辆过路。

2014年7月起抓拍处罚 实施一年半路上见成效
  2014年7月开始,济南市对开车不礼让行人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处罚,并在泺源大街趵突泉公园南门、历山名郡东门和山东大学中心校区南门附近增加4处抓拍点位。此外,记者了解到,在市区内有监控摄像的地方,交警指挥中心也可以通过人工进行车不礼让行人违法行为抓拍。
  “我2014年的时候在泺源大街和历山路路口被抓拍到一次没礼让行人,被记了3分,罚了50元。”在历山路附近上班的李先生说,由于那时刚买车不久,自己还特别问过哪些地方设了车不礼让行人抓拍设备,没记得有这个路口,当时也没注意。
  “被罚了之后发现真说不定哪个路口就可能有抓拍,还不如主动让行人,从那之后我都会主动停车让行。”李先生说,刚开始停车让行时,过路的人都不大敢过。“我得给他们挥手他们才过。不过,如果礼让的车多了,他们自然就会放心过路了。”李先生说。

半年遇上一两次让行的 部分路口转弯车仍抢行
  2015年12月29日济南历下交警大队公布的数据显示,2015年全年历下辖区电子警察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占比中,未礼让行人占总数的4.85%,这个数字仍比闯红灯违法行为占比(1.47%)多得多。历下交警大队信息技术中队民警赵恒敏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在日常生活中,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的情况时有发生,但受制于抓拍设备数量的限制,抓拍的比例并不大。
  市区仍有部分人行横道难遇让行车辆。记者长期观察工业南路与华信路路口发现,在工业南路上人行横道绿灯亮起、行人南北过路时,从华信路左转至工业南路的车辆几乎一辆连着一辆,不减速通过,也少有停车让行的车。“我半年才遇上一两次让行的车。这个路口拐弯的车特别多,每次过路都提心吊胆。”家住该路口附近海信都市阳光的市民张女士说。
  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应该理解为车至人行横道应减速,但如果人行横道上有行人,就应停车礼让。电子眼抓拍过程中,不少车主以为看到行人过马路减速通过即可,其实这也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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