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万多户棚户区待改造
9月底前45204户安置房全开工
2016年02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海晏门和全福立交西北角C地块棚户区,这只是济南今年要改造的58个项目的缩影。16日,记者从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济南市城市更新局)了解到,济南将新开工58个项目,9月底前安置房要全部开工。截至目前,全市尚有国有土地棚户区约7平方公里,涉及居民5万余户;尚有333个城中村正在实施和尚未实施改造,涉及人口53万余人。

  本报记者 喻雯                     
今年新开58个棚改项目
  济南市住房保障管理局局长刘胜凯说,今年更大力度地推进棚改旧改工作,新开工58个项目、45204户安置房任务。在2015年棚改任务量占全省9%的基础上,2016年棚改任务量占全省比重达到10%,并逐年提高棚改任务量在全省占比,努力实现在全省率先完成棚户区改造的目标。
  “今年是历年改造任务最重的一年,市政府已与省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责任书要求所有项目安置房应在2016年9月底前开工。”刘胜凯说,为了落实责任,市委、市政府也与各县(市)区、投融资平台签订目标责任书。
  为了做好棚改工作,济南将编制城市更新中长期规划,深入开展城市更新项目包装推介。加大房屋征收信息系统建设,实现房屋征收各环节的全过程控制,并做到全市征收补偿信息资源共享。全力争取上级棚改专项补助资金和配套基础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积极采取多种方式募集棚改资金;出台《济南市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暂行办法》,为购买棚改服务提供政策依据。

困难群众物业费减半收取
  在棚改住户的安置上,济南将积极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努力把安置比例提高到50%,搭建棚改居民购房服务平台,打通棚户区改造安置房与商品住房通道,推动去库存。推动城中村改造,加快村民市民化,实现安置房商品化,按照人均30平方米无偿给村居建设保障房,确保村民生活有保障。
  为了保证群众住得起、住得好,济南将对安置房小区后期物业管理予以扶持,物业服务中心所需管理服务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从安置房住户无固定职业人员中招聘。
  此外,完善配套公建用房,部分由社区经营,所得收益用于困难居民物业补助。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全额免交物业费、缓交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并低于(含)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的住户,减半收取物业费,努力实现困难群众既能住得起又能住得好。

货币补偿可获20%奖励
  刘胜凯说,对所有征收项目根据房地产市场状况进行市场评估、货币计价、房源户型优化。被征收人其公用分摊面积超出被征收房屋公用分摊面积部分的价款由房屋征收部门承担。
  同时采取鼓励措施,对选择货币补偿的给予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20%的奖励,按规定时间搬迁的最高还能得到3万元奖励;对被征收人只有一套住宅房屋且建筑面积小于46平方米的,按最低套型面积标准进行房屋安置或者按建筑面积46平方米进行货币补偿。
  此外,统筹考虑被征收居民的居住周转、日常生活等实际问题,为被征收居民提供足额的搬迁过渡费。例如在中央商务区征收拆迁中,有的企业提出时间紧,没有地方搬迁,有关部门积极在周边或其他区域帮助协调过渡经营地点;同时,从区财政列支2000余万元资金作为中央商务区拆迁专项工作经费,充分照顾了被拆迁户的利益。允许困难群众缓交安置房差价、分期缴纳,确保按时回迁入住。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