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破解“看病难、看病贵”,委员们有话说
大病进医院,小病进社区
2016年02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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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李楠楠 

  随着百姓对健康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医疗卫生事业的任务越来越重,特别是在新医改启动实施以后,一系列的问题待解:如何让医疗资源更加均衡?如何让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看病烦得到缓解?如何让医疗机构更有活力?今年两会期间,不少委员将关注焦点对准医疗,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抑制“过度输液”,缓解“看病贵”
  “输液过度,造成抗生素的滥用,增加‘药占比’,既给患者带来不必要的经济和身心负担,也有悖于医疗原则。”在政协委员张金波看来,其实中医药对缓解“看病贵”的问题大有可为。
  张金波认为,中医药“简、便、廉、验”的特色优势有目共睹。医院推行中药饮片和自制中成药使用比例控制,并逐年提高的管理办法,将临床科室每月的中药使用比例纳入绩效考核,并与个人晋职、晋级及年度考核挂钩,有效地保证了中药使用量的稳步增长,同时也就抑制了“过度输液”现象。 
  另外,医院推行门诊大处方管理。将门诊和住院中草药处方单服药价超过30元,门诊西药价格超过100元的处方视为“大处方”,规定“上限”比例,每超一张给予处方医生一定经济处罚。这项制度的实施,对“过度输液”起到直接控制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看病贵”的问题。
  更紧迫的是出台由“以药养医”向“以技养医”转变政策,同时加强公众健康宣传投入,让老百姓改变有病就输液的思维惯性,认识到过度输液的危害性,从根本上告别“过度输液”,缓解“看病贵”的难题。
住院平均报销比例能否达到60%
  近些年来,烟台市医疗费用报销制度进行了较大改革。提高或限制了一些医疗费用的报销目录。但实行几年来发现职工群众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太低。政协委员李忠维提到,尤其外出到一些三甲医院报销费用卡得太低,致使较多群众住不起院治不了病。三甲医院报销的目录中增加了不少自费项目,如患心脑血管病的人,放个支架只报销8000元,可普通一个支架费用达2万元;现在患心脏病的人较多,如治疗房颤病的,必须到外地三甲医院进行治疗(县级医院没有治疗此病的设备)。实行射频消融手术费用均在8.5万元-9万元,实际只报销3.5万元,个人均支付近70%,这样的病支付这么多,职工群众负担太重。目前对癌症患者实行大病医疗救助制度,而对这些危及人的生命的心脑血管病报销如此低,政策有点偏颇。
  另外,同样的心脑血管病,同一个医院同一种治疗方法,北京、济南地区报销比例比烟台市高,可达70%左右,烟台市是沿海开放的发达城市,应对危及群众的生命健康的大事上多拨付一定的资金,用于对一些常见病、多发病的费用花销大的患者,提高支付比例或制定一些相应扶助基金予以补助。 
  李忠维建议,市政府协调相关部门抓紧制定新的医疗报销相关规定,对一些报销的药物及医疗目录该增加的增加、该提高费用比例的提高一定比例,使住院治疗患者平均报销比例达到60%以上为好。这也体现了改革成果惠及大众实体的原则。
分级诊疗,小病就别往大医院跑了
  “大病进医院,小病进社区”的分级医疗格局,是基层公立医院改革的前进方向和发展趋势。政协委员孙萍提到,然而在实际生活中,即使是诸如感冒一类普通的病症,群众依然更加偏爱三级大型医院。导致社区医院门可罗雀,三甲医院挂号一号难求,分级诊疗体制难以发挥疏导患者合理就诊的实效。 
  烟台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住院起付线标准为: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700元。报销比例为:按一档缴费的,二级医院58%,三级医院45%;按二档缴费的,二级医院70%,三级医院60%。二、三级医院之间医保报销比例差别未能正确反映二、三级医院之间医疗技术水平差距。在现有的基础上通过给予二级医院就诊补助、降低三级医院报销比例的途径拉大医保报销比例差额,是符合国家关于基层公立医院改革精神的。 
  对于因患大病而必须前往三级医院就诊的患者,根据烟台市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办理方法,对医保之外的个人负担费用部分给予补偿,有效缓解居民因大病重病带来的经济压力。扩大二、三级医院医保报销比例差额,不会给大病患者带来严重的经济负担。 
  对此,孙萍建议调整二级医院和三级医院之间的医保报销比例差额,提高二级医院的医保报销比例,适度降低三级医院医保报销比例,以此拉开报销梯度,引导群众合理就诊,推动基层公立医院改革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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