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旅游工作会议倡议:
各地可探索成立“旅游警察”
2016年02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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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亚市旅游警察重点打击黑船、黑艇、黑潜水点、非法海上一日游等涉海旅游违法行为。(资料片) 据中新社
     本报济南2月19日讯(记者 乔显佳 实习生 路振飞) 2月17日召开的2016年全省旅游工作会议上,山东省旅游局提出,为加大对旅游市场的监督管理和严格执法力度,有效震慑旅途中的违规违法或不文明现象,各地可探索设立“旅游警察”,在景区、旅游目的地执勤,维护旅游市场的秩序。
  省旅游局副局长张明池说,安全旅游、文明旅游是现代旅游的生命线,而这有赖于旅游市场的严格监管和对违法行为的严厉惩处。目前,仅靠旅游部门的旅游质监大队和行业监管力量,很难确保旅游市场的正常秩序。
  据了解,省旅游局倡议各市探索成立“旅游警察”“旅游工商”“旅游巡回法庭”。省旅游局计划对包括“仙境海岸”“山水圣人”两大区域旅游路线、旅行社经营行为、导游从业行为、旅游饭店卫生等四大块内容进行专项市场整治。同时也将寻求公安、工商等部门的协助。在处理旅游投诉中,山东要建立“首接负责制”核心受理转办机制,公平、公正、高效处理各类旅游投诉。
  省旅游局局长于凤贵认为,今后,在全省有条件的地方探索设立“旅游警察”参与旅游市场秩序治理完全可行。济宁曲阜、泰安的旅游部门,每年旅游旺季维护市场秩序的压力巨大,如果能得到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可以在全省率先推出“旅游警察”制度,青岛等旅游发达城市,也完全可以先拿出一两个公安派出所做试点,成立“旅游派出所”,试点效果好可在全省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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