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施工中坠亡难获赔偿
事发鄄城李进士堂镇一村委办公楼工地
2016年03月27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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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光春发生的意外的办公楼接近完工。
近日,鄄城县箕山镇一村民在参与修建李进士堂镇一村委会办公大楼的过程中,从二楼近4米的钢管脚手架上坠落,经抢救无效身亡。然而,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家属却找不到人对此事负责,更没人赔偿。
文/片 本报记者 赵念东
脚手架上坠落
抢救两天后身亡
今年51岁的任光春为鄄城县箕山镇任陈庄的一名村民,每逢农闲时便会跟着周边乡镇上的施工队到一些建筑工地做零工。“2月下旬,我哥跟着李进士堂镇李某的施工队来到芝麻刘村施工,就在为该村修建村委会办公楼时发生了意外。”任光春的弟弟任建民告诉记者。
任建民称,2月29日13时许,他接到任光春的工友打来的电话,称任光春在芝麻刘村村委会办公楼施工过程中,从二楼的钢管脚手架上坠落至一楼的台阶上,已送往鄄城县医院进行抢救。3月2日,由于伤势严重,任光春最终没有抢救过来。
任建民称,他在事后了解到,芝麻刘行政村村委会的办公楼工程被分包商马某分包给李某的施工队。事故发生后,施工队的领工李某被警方带走,而李某的上一级分包商马某却失去踪影。芝麻刘村村委会以及李进士堂镇政府也未对该事给一个说法,赔偿更是无从谈起。
施工工地
缺少安全防护措施
“我大哥发生意外时,这楼房的外墙还没有粉刷,事发时,他正在二楼的钢管脚手架上粉刷内墙。”23日上午,记者随任建民来到任光春坠楼的工地发现,该办公楼为二层楼房,现场仍有工人正在粉刷外墙,工程已接近完工,但已没有钢管脚手架。
任建民说,他在事后查看过出事地点,操作面并没有安装安全网等防护措施。任建民认为,正是由于施工地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才导致任光春坠楼身亡。
任建民说,事发后,他也曾找到芝麻刘村委会的相关负责人,而对方让他找乡镇领导,但镇上也没给说法。
当记者提及该工程是否有审批手续?由谁投资修建?事发村委会以及乡镇是否对该事负有一定责任?李进士堂镇政府工作人员称,该工程由村民自己集资修建,若当事家属维权,可走司法途径。
“发生意外后,发包方和承包方往往会相互推诿,造成受害人维权困难。”齐鲁晚报菏泽律师团成员山东君诚仁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洪观认为,在本案中,由于相关责任人已经被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在案件进入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后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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