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8日讯(记者 徐洁) 7月8日,历下区教育局发布消息,7月12日、13日(下周二、周三)两天,今年家有上学娃的父母需到学校提交入学材料。历下区教育局就今年小学入学的学生,以户籍所在地为标准,作了相关规定。
户籍在历下区的适龄儿童,在历下区入学需满足:在历下区辖区内、具有历下区户籍和房产,并在历下区长期居住,年满6周岁(2010年8月31日〔含〕前出生)的适龄儿童。提交材料地点是各相关学校,一位家长带孩子及相关材料前往。需提交材料为原件及复印件:1.户口簿;2.房产证(暂未取得房产证的,须提供购房合同和全款发票);3.监护人身份证;4.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5.疫苗接种部门出具的《济南市儿童预防接种查验证明》或《济南市儿童预防接种补种通知单》。户口及房产为三代或集体户口的,须提供济南市房屋档案馆出具的适龄儿童监护人双方的房屋情况证明。
居住地在历下区的随迁子女入学,需满足:1.年满6周岁(2010年8月31日〔含〕前出生);2.家庭目前在历下区实际居住、监护人持有历下区居住证(居住证须在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3.监护人目前在济南市合法工作(或正常经营)、连续缴纳社保(或办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相关材料须在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截至2016年8月31日,随迁子女监护人至少一方同时满足以上条件的2、3项;同时,居住证和居住地必须在历下区内。
历下区对随迁子女实行积分入学办法,依据学校空余学位情况按积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监护人提供的居住证年限、社保或营业执照年限以及家庭购房情况等均作为积分依据。需提交:1.家庭情况证明:原籍户口簿、监护人在历下区的居住证、监护人身份证及学历证明(大专以下学历的,可不提供学历证明);2.工作证明:包括《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3.居住证明:监护人在历下区所购房产的房产证(暂未取得房产证的,须提供购房合同和全款发票)等;4.适龄儿童入学所需其他材料:出生医学证明等。
随迁子女监护人可就近选择到以下审核点提交材料,不过材料审核点与后期入学安置无必然联系:汇波小学、花园小学、趵突泉小学、燕翔小学、友谊小学、丁家小学、科苑小学、盛福实验小学、智远小学。咨询电话:86553606、8655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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