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剑雄:寻求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2016年07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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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是“九八大洪水”以后的又一次大洪水,但如果我们把它放在宏观的自然环境的变化里看,实际上它只是一个长时段的气候变化的一部分;尽管现在大家感觉灾害多了、严重了,不少地方也报道灾害多少年来一遇,甚至说这是有明确记载以来最严重的灾害。
  怎么看待这个现象呢?我认为,总的来讲,既不能大惊小怪,也不能掉以轻心。因为从宏观看,中国本身受季风气候影响,而季风气候的一大特点就是不稳定,不像有些地方受洋流或高空气流的影响,只是相对不稳定。从历史上有气候记载以来(竺可桢先生把它推到7000年,根据文献资料至少可以推到两三千年间),可以说中国每年东部、中部等地区都是非旱即涝,只不过是程度大一点小一点的问题,就像上海的黄梅天有干黄梅、湿黄梅,是不平衡的。
  在这些不平衡的发展中经常会出现一些大的自然灾害,不过我不同意“自然灾害越来越大、越来越频繁”的说法,因为我们观察到的情况不同、收集资讯的来源也不同。比如,大家现在讲的历史上的很多灾害都是根据方志,但是8000多种方志主要都是清朝跟民国年间的,明朝不多,宋朝、元朝加在一起不到100种,再往前就没有了。所以,再往前除非大得不得了的灾害才会有记载,一般的也记不了。因此,如果仅从历史文献的记载看,的确灾害是越来越多了,但实际上并不一定如此。
  拿地震来讲,据我们中国历史地理研究所与国家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所编的《中国历史地震图集》,最早的有确切年代的地震发生在周幽王时,而且早期地震的间隔时间很长,往往几百年没有一次,实际上这是因为没有史料,其间地震不知发生了多少次。就地区而言,西藏、新疆、东北的记录很少,实际上青藏高原是地震频繁的地方,发生过的大地震不会比川西等地少。只是因为那里历史上基本是无人区,没有任何记载。
  很多时候我们面临两难选择。比如云南,一批人说不能在那里建水库,认为云贵高原的地质灾害跟建水库紧密相关。我是不赞同的。
  拿泥石流来说,有的地方即使一棵树不砍,甚至一个人不去,还是会有泥石流。我认为,地质灾害主要是自然原因造成的,也与人类不适当的活动有关,但不能说建水库一定就会有多大的危害。像北欧一些国家的水利发电已经占到他们总能源的70%、80%,建的水坝并不少,却没有听说有多少灾害。但是今天确实存在着建水库时不完全考虑当地民众利益的情形,像农田灌溉、农村用水;同时还存在着大量的水资源浪费,如花了很大代价从远处引来的水却被滥用,干旱地区的城市大搞水景、大铺草坪。
  水电是把双刃剑,一方面它是清洁能源,可以节约许多煤、油、气,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但在江河建坝蓄水也会引发一系列的不平衡,特别是在过度开发的情况下,有可能导致不可逆转的恶化,得不偿失。我们要辩证地看,把天灾全部归结为人祸,我是不赞成的。但如果说天灾完全与人祸无关,我也是不赞成的。我们现在最难的是把握好度。
  要把握好度,需要综合解决问题,既需要国家的宏观政策,又需要顾及各地的具体情况;既需要讲求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也需要考虑当地当时的实际,把和谐控制在一个适当的度上。今天没有人反对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道理,关键是掌握好度。

  (摘自《探索与争鸣》2010年第八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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