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地区、跨险种,居民养老保险可灵活转移
2016年11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4
  根据参保人的居住地迁移情况和就业情况,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在缴费期间可跨地区转移,也可转为职工养老保险。
  跨地区转移时,参保人可将养老保险关系及个人账户资金随户籍转入新参保地,按新参保地有关标准核算缴费,并享受相应待遇;参保人员达到养老金待遇领取年龄后,其养老保险关系则不转移,可继续在原参保地领取养老金待遇。
  根据文件规定,居民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可以相互转移,居民养老保险转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时,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合并计算或折算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年限;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居民养老保险时,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
  简单地说,就是居民养老保险转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时,只转个人账户(储存额),不转缴费年限;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居民养老保险时,既转个人账户(储存额)又转缴费年限。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