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15日讯 (记者 于鹏飞) 记者近日从莱芜市交通运输局获悉,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道路交通安全,按照全国及全省统一安排部署,从10月份开始,莱芜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公路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专项整治行动。
记者了解到,本次行动重点整治货运车辆车货总重超过规定限值的行为,“双排”车辆运输车违规上路行驶行为,货车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为,扰乱治超执法秩序行为和妨碍执行公务行为,城市工程运输车超限超载、非法改装、野蛮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严格执行《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16)规定的最大允许总质量限值,对货运车辆运输货物超出国家标准规定限值而又未按规定办理超限运输手续的车辆,均视为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
值得注意的是,由交通运输、公安、公路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指挥引导货运车辆到超限检测站或者其它经市交通运输及公路部门认定的超限运输停车卸货场接受检测,交通、公路执法机构负责实施称重。对经检测确认违法超限超载的车辆,由交通、公路执法机构监督消除违法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交通执法机构开具的称重和卸载单,依法进行罚款、记分。公安部门、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在违法超限超载案件处理完毕后,将案件有关信息抄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和货运车辆驾驶人、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运输企业实施处罚,并按照《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对货运场所经营者实施处罚。对因超限超载发生事故,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公路桥梁垮塌等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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