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丘区交通运输局开展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集中检查
查处5起违法,罚款3万到10万元
2017年07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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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法队员检查车载灭火器。  本报记者 支倩倩 摄
     本报7月27日讯(记者 支倩倩 通讯员 常景根) 根据山东省交通运输监察总队关于《全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违法行为路面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章丘区交通运输局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深入开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违法行为路面集中检查。7月25日上午6点至8点、下午5点至7点,章丘区交通运输出动执法人员38人次,执法车辆10余辆次,检查危险货物运输车辆38辆。
  记者在现场看到,在路面执法中,执法人员重点检查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检查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驾驶员和押运员的从业资格证;检查实际运输货物或者货单记载内容是否与许可范围相符;检查车辆和罐体外观是否非法改装;检查车上是否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检查是否按照规定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车载终端;检查是否悬挂危险货物运输标志。
  据了解,为进一步扩大治理效果,发挥区域联动优势,安全规范、扎实高效地开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违法行为路面执法检查专项行动,7月19日,济南、泰安、聊城、德州四市交通运输监察支队召开专题会议,制定了《2017年鲁北四市交通运输监察机构危险货物运输违法行为路面执法检查专项行动集中行动实施方案》,决定自7月至12月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违法行为路面执法检查专项行动。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自7月份以来,章丘区交通运输局依托治超检测站加大执勤、执法力度,采取固定与流动方式,深入开展危险货物运输路面执法专项检查,对查出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严厉惩处,以确保章丘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自七月份开展危险货物运输违法行为专项检查以来,章丘区交通运输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00余人次,检查危险货物运输车辆130余辆次,查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违法行为5起,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视情节给予3万到10万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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