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家不讲诚信无异于“自杀”
2017年11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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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波
  缴纳了定金,办了贷款,只等新车到位,本来市民高先生买车进展的还挺顺利。可刚盼到新车的高先生却傻了眼,新车不太“新”,无奈高先生想退车,卖车一方的4S店也承诺10月20日将购车款退给他,可直到现在,对方承诺的车款仍没有返还。眼下,高先生要面临新一个月的贷款还款期,十多万的款到底啥时候能退,成了他一块心病。(据《齐鲁晚报》11月2日报道)
  信誉是厂家的生命线,这个道理没有不明白的,在消费者面前真正将其作为企业生命精心呵护,乃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不二法门。但是,就有个别商家揣着明白装糊涂,在金钱面前置消费者利益于不顾,不在服务上下功夫,不在诚信上多用心,而是妄图蒙混过关,欺骗耍弄消费者。高先生的遭遇令人深深地感觉到该4S店的傲慢无礼,其冷漠姿态以后会让消费者“退避三舍”是情理之中的事。
  该4S店出售的车辆不符合高先生的要求,从整个购车流程来看,高先生并无过错。此次买卖流产,完全是售车方不讲诚信,欺瞒消费者造成的,抓紧退还高先生购车款是应该的,磨磨蹭蹭,只能让其他消费者对该4S店的服务更加失去信任。“亡羊补牢,尤为晚也。”无论错误怎么造成的,企业首先拿出真诚的态度来解决问题,积极消除不良影响,挽回企业信誉,才是应有的态度。如果在错误的道路上一意孤行,相信下一步该商家损失的就不只是高先生这一辆车的买卖了。
  况且,如果高先生有足够的的证据证明该4S店“以次充好”,欺诈消费者,最终走法律程序,那么该4S店就不仅仅退换车款这么简单了。俗话说“店大欺客”,倘若该4S店也走这样的俗套,不客气一点讲,就是自毁前程自取灭亡。该4S店所销售的品牌汽车,长期以来历尽千辛万苦积累起来的“人气”,就会因诚信的缺失而毁于一旦。若是其中还有其他隐情,就不要再推延扯皮了,双方坐下来好好协商,寻求尽快解决之道为宜。商家妄图逃避责任,耍弄和蔑视消费者,最终“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消费者的权益不容践踏,法律会给出最公平公正的答案。“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希望该4S店能够明白这个道理,尽快回到正确的经营之道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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