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电子抓拍不礼让行为,7月份以来——
379起“车不让人”行为被处罚
2018年07月3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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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7月30日讯(记者 杨淑君 实习生 王安宁 魏欣) 礼让行人,是彰显一座城市文明和人民素质的重要标志,近年来,全国各地城市都开展了不同程度的推广活动,聊城在这项规定实施后也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有部分不文明行为受到处罚,七月份以来,在聊城市区受到处罚的“车不让人”行为就有379起。
  近日,记者蹲守在某处斑马线(无信号灯)附近进行观察,数小时内竟没有一辆车进行礼让。记者随机采访了几名路人,都表示听说过这项规定,也拥护支持。但当记者就此事询问来往司机时,部分司机却说这并不是法规,只不过是靠道德约束的而已,当被问起是否愿意礼让行人时,司机表示如果真有这项法规自己是愿意遵守的,也会在以后行车时稍加注意。只有一位司机给出了让人哭笑不得的回答:“你们不懂,这样对汽车的刹车片不好。
  为更加全面了解情况,记者随后沿东昌路一路向西观察,在市人民医院附近,不管是在人民医院正对的主路路口,还是在东侧辅路未设有信号灯的行人通道,都有车辆进行了礼让,反倒是行人面对暂停的车辆显得有些手足无措。
  据了解,目前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早在2011年5月1日就已实施,按照交通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如果机动车没有避让行人,会被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记者就此事询问了正在执勤的交警,交警表示聊城市已开启了部分路段的不礼让行为电子抓拍行动,七月份以来,已有379起“车不让人”事件被处罚。同时,也向市民开展了宣传教育活动,现在机动车在路口抢行的行为已减少了约2/3。
  在济南上学的小程,近日因放暑假回到聊城,“刚回来那几天真不习惯,过马路的时候总被车辆擦身而过,但在济南‘车让人’已经是一种习惯,查得很严的。”虽然满腹怨气,但小程也告诉记者:“前两天突然下暴雨,有一辆车很远就开始减速,司机招手让我们先过。这件事让我相信家乡的交通状况以后会变得更好。”


  行人经过斑马线时,仍有一些车辆不停车礼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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