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媒体凸显维权困境
2014年11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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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寒          

  晚报11月12日C06版报道,来自济宁的农民工崔先生在济南某物流公司打工,在工作时受伤造成双脚粉碎性骨折。住了一个月院的崔先生在出院时却发现,索要经济赔偿已经无人想管,无奈之下崔先生只能求助媒体。
  农民工遭遇工伤维权难早已不是什么新闻,而这种事情不断见诸报端,一方面说明农民工兄弟对媒体的信任,另一方面也显现出农民工在遇到此类问题时,缺少必要的法律维权意识。媒体固然能够通过舆论监督,或使用人单位迫于压力进行赔偿,或使受伤民工接受好心人的捐助渡过难关,但通过媒体摆脱窘迫的毕竟是少数,要使农民工的权益得到更好维护,更应拿起法律这个维权利器。
  能将法律作为自己后盾的农民工还是不多。农民工群体有其特殊性,文化水平普遍不高,收入偏低,而他们从事的工作大多具有高危性。当他们遭遇工伤索赔等难题时,有些是不知道要找律师,有些是请不起律师,还有些则是请到了律师却由于没有证据等原因只能吃哑巴亏。相比而言,将自己的情况反映给媒体,则就简单多了。
  通过媒体索赔并不是一个常态化途径。即使在媒体帮助下农民工权益得到了维护,他们获得的也只是实质正义。没有一套完善的农民工工伤索赔程序,更多的不法用人单位还会逍遥法外。从合同签订到赔付完成,只有让其中的每个环节都合乎法律要求,才能使得广大的农民工免遭索赔困难。
  在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之时,是否有人告知他们合同的重要性;在农民工受伤之时,是否有人告知他们申请鉴定和提出诉讼的程序;在农民工准备起诉时,是否有专门的机构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这些都是社会管理者应当考虑的。当有一天农民工遇到此类事件,能够通过法律武器拿到自己应得的赔偿,远比通过媒体获得社会资助更振奋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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