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电动车乱象应先“理”再“管”
2016年04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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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平息“限电禁摩”的舆论风波,关键在于用怎样的思维实施治理。在进行“管”之前,各相关部门更应该做好“理”的工作。只有把“理”的工作做好了,才不至于在“一刀切”之后又不断地“开口子”和“打补丁”。
   本报评论员 沙元森
  近日,深圳查处违规电动车引起广泛关注,北京也将在长安街等道路禁行电动自行车。大城市的“限电禁摩”会不会在更大范围引发带动效应,是很多人都在思考的问题。其实,类似的行动在很多城市已经进行过,但是都很难摆脱“治理反弹”的怪圈。除了“禁”和“限”之外,各地更应该结合民生需求,做好“理”和“顺”的工作。
  就目前舆论看,深圳的“限电禁摩”引起了很大争议。有人认为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道路通行条件,划定区域、路段、时段,对摩托车、电瓶车以及电动自行车和其他非机动车采取限制通行或者禁止通行的措施”,深圳对违规使用以上车辆的行为予以处罚,确实是“依法行政”。也有人认为,深圳此次手段如此强硬,是“欺负弱势群体”,因为对很多弱势人员来说,电动车既是交通工具,也是谋生的“饭碗”。
  根据深圳及其他城市的交通现状来说,电动车出行确实呈现出了失控的乱象。电动车骑行人员在道路上的违法行为,已经成为重要的交通事故源头。根据交通部门公布的数据,济南去年上半年死于交通事故的人员有三成涉及电动车。面对如此“祸患”,相关部门当然应该担起管理的责任。
  对于宰客的“黑摩的”、无视交通法规的任意骑行,执法部门确实需要以强硬的手段进行治理,不如此不足以体现法规的刚性。除此之外,还应该看到整治电动车乱象不只是交通管理部门的事情,不只是在公路上,在生产源头也应该看到监管的身影。否则,在各种违规电动车辆大量涌入市场之后,仅靠交警恐怕很难完全杜绝违规使用的问题。
  另外,电动车之所以在城市里得到广泛使用,是基于强大的民生需求。由于城市交通的普遍拥堵,职工上下班、家长接送孩子、快递投送货物都需要使用灵活机动的电动车辆。有媒体报道,深圳“限电禁摩”之后“坑哭快递小哥”,深圳交警部门在压力之下无奈回应,已对快递、邮政等行业给予“特行政策”。推敲起来,这种特事特办也未必公平,送快递的可以用电动车,干家装的、卖花卉的凭什么就得被“一刀切”?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如果总是让会哭的孩子有奶吃,最终还是会破坏法治的公正和市场的公平。
  所以,要平息深圳“限电禁摩”的舆论风波,关键不在于要给哪些人“特行”的方便,而在于用怎样的思维实施治理。对于城市中的电动车乱象,除了“管”还要“理”,下禁令搞限行往往只需要一纸文件,但基本还是以管制思维治理城市。在进行“管”之前,城市各相关部门更应该细致地做好“理”的工作,理顺哪些是必须被叫停的违法车辆和违法行为,哪些是应该得到保障的道路使用权利,哪些是涉及民生需求但又存在问题需要改进的。只有把“理”的工作做好了,才能让该跑的电动车跑起来,让不该跑的退出道路,不至于在“一刀切”之后又不断地“开口子”和“打补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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