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无牌三轮摩托致人死亡逃逸
交警14小时抓获肇事小伙
2017年11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11月12日讯(记者 张泰来) 昏黄的灯光下一辆三轮摩托车快速行驶将一名路人撞倒在地。这是10日晚发生在天桥区黄台路的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事发后肇事的三轮摩托车不顾伤者伤情选择了逃逸。由于事发突然,伤者的妻子没有记住肇事车辆和司机的有效线索,现场也没有有价值的遗留物。天桥交警连续工作14小时,最终将肇事司机抓获,令人惊讶的是,肇事的是一名16岁的小伙,刚到济南打工3个月。
  10日20时,济南交警支队指挥中心接报警称:在黄岗路加油站北侧,一辆机动三轮车将人撞伤后逃逸。支队指挥中心立即通知天桥大队事故值班民警,民警在赶赴现场途中,医院传来消息,伤者经抢救无效死亡。
  交警立即启动逃逸事故查缉预案,但是现场无任何遗留物,无目击证人,唯一看到受害人被撞的是他的妻子,但因只顾看护受害人,也不能提供有效线索,道路两侧又因施工无路灯照明,所有参战人员现场即进行了分工,分头走访调查。
  在大队指挥中心的配合下,专案组民警调取了黄岗路小清河北路路口的监控录像和卡口照片,经反复比对,确定了肇事机动三轮车的前后车体特征,调查向来车和逃逸方向延伸。通过黄岗路粟山路路口的监控,发现肇事机动三轮车向西行驶。民警随即向西进入泉利汽配城走访。
  11日一早,专案组民警胥宁、胡彦军、周立文赶到泉利汽配城,通过调取门口及商城内的监控,最终确定肇事车辆进入汽配城后停于一汽车配件销售中心前。
  10时许,肇事嫌疑人出现,经落实,肇事嫌疑人叫马某宁,男,16岁,河北省邢台市威县人,刚来济南打工3个月。专案组随即增派警力,一组将肇事嫌疑人马某宁带回事故中队,一组民警等候肇事车辆。同时安排大队法医到医院进行尸检,交通学院鉴定中心专家到事故中队查勘肇事车辆,到事故现场复核。14时许,在大量证据面前,肇事嫌疑人马某宁最终如实供述了肇事后逃逸的事实。等待犯罪嫌疑人马某宁的将是法律的严惩,其老板范某全在明知马某宁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指使、纵容马某宁驾驶无牌照机动三轮车上道路行驶,最终导致惨剧发生的违法事实,进一步调查后将予以严肃处理。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