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清区第二届乡村之星评选开始
20名获评者可享受工作生活及评先推优政策扶持
2018年07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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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26日讯(通讯员 孟祥江 记者 张帅) 日前,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为发挥农村实用人才在乡村振兴和美丽乡村建设中的示范带动作用,长清区将启动第二届“农村实用人才(乡村之星)”评选工作。
  据了解,本次“乡村之星”的评选范围包括在农村一线工作的新型职业农民、社会服务型人才和技能带动型人才,年龄在55岁以下的农村劳动者。此前入选过长清区技术拔尖人才、领军人才、科技特派员等区级人才库的工程人员,不在此次选拔之列。本次评选分生产型、经营型、技术服务型、社会服务型、技能带动型五个类别,推荐总量为45人,经严格考查组织评选后,最终确定20人,由长清区进行表彰。
  据悉,获评的20名“农村实用人才(乡村之星)”,长清区将在政治、工作、生活及评先推优等方面给予待遇和政策扶持。政治方面,将定期组织学习培训,引导他们服务社会,并在入党、参政议政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工作方面,农村实用人才将在土地流转、项目立项、资金投入、税收上享受政策倾斜,对领办农业重点龙头企业和农业专业合作社的,可获得重点资金补贴;个人生活方面,在管理期内,每年可享受区财政发放的津贴3600元,同时按每人每年1200元的标准,安排组织管理经费,每年组织一次集中体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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