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疑妻子有外遇,男子施家暴
菏泽发布首例“令护保全安身人”
2016年04月26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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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巨野4月25日讯(记者 邢孟 通讯员 陈静奎) 22日,巨野县人民法院发出菏泽市首例“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单某对王某实施谩骂、殴打、骚扰、接触等行为,禁止其再接近王某及其父母住所,裁定有效期为6个月。
近日,巨野县人民法院凤凰法庭受理了一起家暴案件。1970年出生的王某与1971年出生的单某于2014年办理结婚登记,双方都是再婚。由于生活习惯和性格差异,婚后冲突不断。2016年3月,单某带朋友至家中饮酒,酒后便对王某实施殴打,导致王某头部多处瘀血青紫。接下来,单某越发变本加厉,不久后的一天晚上,单某怀疑王某有外遇,再次对王某侮辱谩骂,拳打掌掴,折磨长达一个多小时,导致王某身上多出淤血肿胀。被打之后,王某向巨野县公安局北城派出所报案,经民警教育,单某写下《离婚保证书》,并分居。但事情却没有因此结束。事隔两天,单某旧习重犯,强行闯入王某住所,撕碎保证书,干扰王某正常生活。
王某再次报案后,单某转而骚扰王某年迈父母,并扬言若离婚,他就死在王某家。之后,单某一直在王某住所附近徘徊,吓得王某住进了宾馆。期间,单某赖在王某家中不走,并持续打电话骚扰王某。王某不堪忍受,在巨野县妇联的帮助支持下,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巨野法院凤凰法庭认为,单某的行为已使王某的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受到严重伤害,为防止家暴继续发生,依法保护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条款作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法院将人身安全保护令分别送达至王某与单某、双方当事人所在村的村干部以及当地公安派出所,要求被监督单某是否履行裁定书。与此同时,法官还对被单某进行了谈话训诫,严厉要求其执行裁定,如违反禁令,法院将依据法律规定予以罚款、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对家庭暴力零容忍,让人身安全保护令真正起到盾牌作用,才能及时有效地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当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只是阻断家庭暴力的第一步。下一步,我们将及时审理涉家暴案件,切实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巨野法院凤凰法庭庭长李磊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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