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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路中央拍写真一对情侣被处罚

齐鲁晚报     2020年09月09日
  本报青岛9月8日讯(记者 齐春赞) 日前,青岛市一对情侣在路中央拍写真,严重影响道路通行。交警接到投诉后,通过电子监控找到了车主并对涉事人群批评教育,对该车辆罚款100元,马路中央拍照的三人每人罚款20元。 
  9月3日,崂山交警接到群众举报称,一辆鲁M牌照车辆在崂山区崂山路流清河路段停车拍摄写真,时间长达将近40分钟,严重影响过往车辆通行。根据崂山交警大队沙子口中队提供的监控视频,记者看到画面中一行4人把车停放在崂山路流清河路段最右边的车道上,一对情侣坐在路中央,同行的另外两个人,一人负责拍照,一人蹲在车前,导致过往车辆不得不减速让行。
  接到群众举报后,交警马上通过电子监控对该车进行跟踪,发现该鲁M牌照车辆于8月29日、30日在青岛市崂山区活动,当时已离开青岛市。随后,崂山交警电话联系了车主,车主表示自己把车借给了朋友,并不是本人开车。
  最终,交警部门对该车辆做出罚款100元、不记分的处罚,三名行人每人罚款20元。
  希望大家引以为戒,遵守公共交通法规,不要逾越安全的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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