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烟台8月25日讯(记者 钟建军 通讯员 交警宣) 从烟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8月17日,全市因逆行而引发的适用一般程序事故共计293起,占全市事故总数的1.80%。交警部门对逆行引发的事故情况进行了分析。
从时间来看,午后14时-16时是逆行事故高发时段,同时受伤人数也远高于其他时段,伤亡后果较为严重。因逆行而引发的事故共计45起,占逆行事故总数15.36%。
从车辆类型来看,小型客车、摩托车逆行引发的事故起数远超于其他类型车辆。小型客车逆行引发事故126起,占逆行事故总数的43%。摩托车逆行引发事故103起,占逆行事故总数35.15%。
从道路类型和中央隔离设施情况看,逆行事故主要发生于“三路”路段,无中央隔离路段逆行事故数量远高于有中央隔离路段。国省、县乡、村道等“三路”路段共发生逆行事故201起,占逆行事故的68.60%。无中央隔离设施路段发生逆行事故205起,占逆行事故总数的6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