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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限期缴交决定书

〔2024〕济住中缴字R40号

齐鲁晚报     2024年01月15日
  济南仁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258994162X3):
  贾红丽(身份证号:37083019******400X)向我中心投诉你单位欠缴其住房公积金,我中心已向你单位送达了《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催缴通知书》(〔2023〕济住中催字R242号),而你单位无正当理由至今未缴纳。为此,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年修订)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决定责令你单位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为贾红丽(身份证号:37083019******400X)缴存欠缴的住房公积金18025.2元(其中单位应缴9012.6元,单位为职工代缴9012.6元);欠缴时间段为2014年10月至2020年3月。
  如不服本决定,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60日内向济南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我中心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执法人员:任晓飞 证件编号:15010016015
执法人员:赵莹 证件编号:15010016022
  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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