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哈尔滨一名男子花费15万元购买了一个私家车位,但该车位总是被另一名白色SUV车主占用,几次沟通未果后,李先生请人用焊条将车位四周焊死。在被封堵2天后,白色SUV车主承认占车位不对,但表示“这个行为是违法的,并且我已经报警”,随后自行将焊死的围挡拆除,把车开走。从法律责任上看,白色SUV车主侵权在先,他强占车位的行为侵害了车位所有权人使用车位的合法权益,被侵权人本就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所有权人对自己的动产或不动产依法享有使用、处分的权利。李先生在多次交涉无果后焊车位的行为,是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没有对他人的财产安全造成损害。
在汽车保有量逐步提高,而车位供给不足的大背景下,需要一套对强占车位者的治理规则。比如,在社会组织方面,物业是否可以将低素质车主拉入黑名单,拒绝向其提供服务,并由物业对低素质车主行为进行公开曝光等等。再比如,是否可新增一项行政处罚事项,对屡教不改、恶意霸占车位的车主,设立从警告到罚款不等的处罚。 据羊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