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君 济南报道
近日,山东省作为民政部、财政部组织实施的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三个省级试点之一,正式启动相关工作。8月8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民政厅负责同志等介绍山东完善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政策,更好支持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情况。
中度以上失能老人
购买服务可抵40%
山东是老年人口大省,据估算,全省约有420万老年人处于失能状态,其中60万左右处于中度以上失能状态。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志毅介绍:“此次补贴项目既满足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照护刚需、减轻家庭支付压力,又促进养老服务消费、带动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期限为12个自然月。”
据悉,本次补贴对象主要面对全省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无论户籍地址是否在山东,只要长期居住在山东、而且经评估为中度及以上失能等级的老年人,就可以参与这项补贴活动。为避免重复补助、扩大受益范围,三类老年人暂不纳入: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待遇的、正在享受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的、正在享受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服务的。
参照民政部确定的范围,山东结合实际制定并发布《山东省养老服务补贴项目清单》,确定了17项补贴项目,在长期入住、短期入住、日间托养、助餐、助浴等老年人日常照护所需的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基础上,特别纳入康复护理、护理协助、健康管理服务等失能老年人需要的日常护理项目。
本次补贴活动通过“民政通”APP以电子消费券的形式发放。目前一共有两种消费券,一种是用于入住养老机构和日间托养的消费券,每月的抵扣额度最高为800元;另一种是用于居家上门养老服务的,每月的抵扣额度最高为500元。这两种消费券只能领取一种。
对补贴项目范围内的个人自付的养老服务消费金额可以用消费券予以抵扣,抵扣比例为养老服务消费金额的40%。
值得一提的是,失能老年人正在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可以同时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和这次的电子消费券优惠政策。
青岛发出山东首张
“养老服务消费券”
青岛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江联军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介绍,山东首张养老服务消费券已于7月25日在青岛发出。
“我们将居家养老服务的补贴比例由40%提高到50%,确保已签约家庭养老床位的2.24万名失能老人顺利过渡享受消费补贴政策。”江联军介绍。
通过“自主报名+机构承诺+民政审核”的方式,青岛在民政部“最低准入门槛”基础上,明确不得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尚未完成整改的、重大信访事件未解决的、重大非法集资隐患未处理的养老服务机构纳入项目范围。目前,全市已有183家养老服务机构完成审核,具备承接服务资质;同步推进“全市一家养老院”平台建设,吸引优质居家服务企业入驻。
目前,全市已有264名失能老年人申领养老服务消费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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