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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低温提至18℃,测温仍是难题 |
| 供热条例征民意,报停费将取消 | |
- 2013年07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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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王光营 近期,《山东省供热条例》开始征求民意。不少市民认为,最低温提高到18℃是好事,可如何测量是个难题,需要便捷可用的第三方测温。另外,热企反映将大大增加供热成本,同时,由于自管站回收难,建立一体化供热机制还需要出台细则。 不达标退费是好事,咋认定是难题 “最低温提高到18℃是好事,可怎么认定达不达标却是个难题。”7月4日,市民王女士告诉记者,《山东省供热条例》(草案送审稿)正在征求民意,最低温度设定为18℃,但如何认定是个难题。 据了解,根据条例规定,按面积收取采暖费的,用户室内温度低于18℃高于16℃(含16℃)的,按日退还不达标期间热费的30%;室温低于16℃高于14℃(含14℃)的,按日退还不达标期间热费的50%;室温低于14℃的,按日退还不达标期间热费的100%。 王女士认为,由于测量方法有所不同,之前自己测量的家中温度一直在16℃以下,可热企测量后却是达标。“我连续三年申请第三方测温,只成功一次。”市民汤女士曾连续三年申请,但程序太繁琐。 按规定,室温不达标可退还取暖费,可如果测温结果不低于16℃,每次约60元的测温费用由市民承担。由于缺乏可操作性,真正申请第三方测温的用户极少。不少市民认为,供暖不达标退费是好事,可规定中还缺乏实用的认定程序。
温度提升1℃,每平米多烧2公斤煤 “温度提高看似简单,可热企的成本将大大增加。”4日,省城一家供热企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新的征求意见稿中,除了最低温度增加外,对市民报停也将停止收费,这无形中增加了热企的成本。 室内温度增加1℃,到底能增加多少成本呢?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一般来讲,在整个供暖季,室内温度每提升1℃,每平方米要多烧至少2公斤煤炭。 据悉,2007年省城集中供暖的面积约为3900万平方米,到2011年底已经增加到约7400万平方米,目前集中供热的面积达到了8000多万平方米。即使按最简单的方法概算,每提升1℃,省城一个供暖季要消耗16万吨煤。如果室温提高到18℃以上,可能要多消耗32万吨煤炭。按照800元每吨计算,光煤炭可能就需要2.5亿元以上,再加上水电等投入,成本将明显提高。 “如果报停不再收费,报停户数将会增加,这也会降低整栋楼的供暖效果。”据介绍,一栋楼上的报停用户过多,管道消耗将增加,将很难保证最低温18℃。
自管站“偷工减料”,监管存在空白 “有时候热企供暖没问题,为了省钱,自管站半夜偷偷给关了。”供热业内人士表示,一些自管站或换热站偷工减料,是因省下的热量费、水电费很客观。 对此,条例提到,常有自管站“偷工减料”引起用户投诉,送审稿提倡供热实行热源、管网、换热站一体化经营直供到户的供热体制。 据了解,济南目前有2000余个换热站,其中原有自管站800多个,经过几年回收,还剩500多个,占四分之一。 “能回收的都是比较差的,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维修,新的自管站都不愿意让回收。”据介绍,省城部分自管站管理方是按热量向供热企业购买,按房屋面积向居民收取热费,中间差价归管理方所有,自管站是一个获利的渠道。 “自管站一般归物业或开发商所有,经过承包进行经营。”据业内人士透露,自管站在经营中一般实行对外承包模式,而即使是热企直接管理的换热站也有很多问题。自管站或换热站常会追求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加大了监管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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