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5日讯(记者 陈伟) 本报4日C03版报道了北京蓝天文化发展中心以“考中交费”的幌子“忽悠”了数十位家长一事。5日,槐荫区教育局向该中心下发通知书,勒令其停止办学。 5日中午12点半,记者跟随槐荫区教育局职教科工作人员,来到槐苑花园小区1号楼2单元1104室。门口的“蓝天教育”招牌已被工作人员撕掉。记者多次敲门无应答。 “4日,我们过来的时候,门就敲不开了,估计是看到报纸后躲了。”职教科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工作人员给辅导班负责人孙玉仑打电话,要求5日上午到教育局说明情况。5日上午,辅导班一陈姓工作人员来到槐荫区教育局说明情况。根据初步了解,北京蓝天文化发展中心没有办学许可证,属于违规办学。 槐荫区教育局当即对其下达通知,勒令其停止招生。职教科该负责人介绍,教育辅导机构目前实行“谁审批谁管理”的原则,不能跨区开设分校,比如在历下区注册的学校,不能在槐荫区开设分校。要在槐荫区办校的话,必须到槐荫区教育局备案才行。 “蓝天教育营业执照的注册地点在北京,不能在济南进行辅导培训工作。”该负责人说,目前国家已经明令禁止开办中高考辅导班,教育部门已停止对类似辅导班的备案。 济南市民政局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教育辅导机构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必须到民政部门注册,然后由相关部门进行备案。 “未到民政部门注册的教育辅导机构,属于违规办学,如果没达到相关要求,教育部门调查后,可责令其停止办学。如果学校屡教不改,民政部门会依法予以取缔,并没收非法财产。” 但是在执法过程中,民政部门也遭遇“执法难”。该工作人员说,非正规培训辅导机构,一旦遇到检查,辅导班会立即搬家,跟主管部门打“游击战”,“完全指望主管部门数量有限的工作人员监管,几乎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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