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16日讯(记者 钟建军 通讯员 王蕾) 相某捡到3.56kg“2号岩石乳化炸药”藏起来,之后因工钱与人发生争执,拿着炸药称要炸死对方,相某随即被龙口警方抓获。由于相某涉嫌非法储存爆炸物罪和涉嫌非法携带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被龙口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5月5日,相某在龙口市下丁家镇大庄子村南河方塘处黄水公路东边捡到一编织袋,内装有两箱“开天雷”礼炮和3.56kg“2号岩石乳化炸药”。随后,相某带着捡到爆炸物品来到村南左某等人租房处,并将爆炸物放置在租房处。 之后,相某与左某因支付工钱一事发生争执,相某威胁左某说,不给钱便将现场的人炸死。争吵过程中左某家人发现相某携带着爆炸物,便打电话报警。龙口警方立即赶到现场,将相某当场抓获,并将爆炸物扣押。 近日,相某以涉嫌非法携带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被龙口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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