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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不让人,人行横道失去意义 |
专家:“礼让行人”习惯的养成要刚柔并济 | |
- 2013年08月3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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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女士抱着孩子过人行横道,但黑车呼啸而过。 见习记者 王皇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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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8月30日讯(见习记者 王皇) 车让人本该是人行横道上的风景线,却成了交规落实的尴尬点。30日下午,济南市部分专家接受采访时表示,行人在人行横道上应享有优先权,但在实行过程中却难以实现。除了“理念式”介入,更要细化和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不能让法不责众成为与行人抢道恶习出现的借口。 在“车让人”问题上,山东省政协委员、原山东省交通科学研究所研究员许云飞非常严肃地说:“人行横道上车不让人,那这横道就失去意义了。”他认为,要明白车让人的重要性,就应该了解人行横道存在的原因。设置人行横道时,行人主动选择人行横道过马路,就说明行人遵守了交通规则,是对驾车人的尊重。 “司机也应该尊重走人行横道的路人,主动为行人的守规行为让出文明道。”对目前国内车让人的总体情况,许研究员认为杭州在这方面做得很好,一方面出台了相应处罚措施,在没有信号灯的人行横道不避让行人的,会对司机进行扣分处罚;另一方面公交车起到了带头示范作用,大车带小车,带出了车让人的好习惯。 山东交通学院交通与物流工程学院蔡志理教授认为,目前有信号灯的人行横道上,因为有闯红灯的惩罚,司机养成了红灯停的守法习惯。而在没有信号灯的人行横道上,甚至一些非人行横道上,更多需要司机提高主动让人意识。 蔡教授表示,要实现车让人,应该完善和落实交通法律法规,加强宣传教育,辅以必要的技术措施,如抓拍等,但这需要一个学习和适应的过程,目前交警的引导和宣传作用很重要。 山东大学社会学教授王忠武先生认为,车不让人是国人法律意识淡薄的体现。司机有时不以违规为耻,反以违规而不被罚为荣。要解决车不让人这个问题,王教授认为行人和司机都要遵守规则,只有司机行人都遵守了交通规则,斑马线上的交通隐患才能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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