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薪留职”巩固了铁饭碗
2014年01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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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楚汉
 
  今年起,江西省的国企员工经过单位批准后,可停职领办创办企业,3年期满职工可自行选择回原单位就业或停职继续创业。这是日前印发的江西省《关于大力促进非公有制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的意见》中的规定。(1月27日《中国青年报》)
  “停薪留职”出现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确立以及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化,职工在岗才能有薪,不在岗不但没有薪酬,连职位也难以保留,“停薪留职”也逐渐退出历史舞台。据介绍,江西此次又出台“停薪留职”政策,目的是鼓励扶持创业,激发国企职工的创业热情,以甩掉“铁饭碗”。但问题在于,创业成功的人可能会从此辞去国企工作,但更多创业不成功的人,其实还是要回来的。事实上,这正是“停薪留职”最吸引人的地方。端着“铁饭碗”去为自己创收,有了收获则走,没有收获回来接着干,这究竟是在破除“铁饭碗”还是巩固“铁饭碗”呢?
  另外,推行“停薪留职”,一个隐含的前提是单位内部有较多的富余人员。然而,如果真正建立起健康完善的用人机制,哪里需要用“停薪留职”减少富余人员呢?重推“停薪留职”,至少说明国企中的人事制度改革还远没有到位,人员压缩还有很大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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