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订年夜饭牢记三大要点
2014年01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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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27日讯(记者 任磊磊 通讯员 王冰 杜陶羽) 26日,济南市消费者协会根据年夜饭常见消费纠纷,为消费者支招。
  支招一:早定菜单 心中有数
  由于春节前原材料价格上涨,一些特殊食材市场供应量也发生变化,饭店迟迟不能确定年夜饭的最终菜单成为一些消费者遇到的第一个问题。为此,一些饭店通过使用讨口彩的菜名进行模糊处理,或者在菜品图样中标注“最终成品以实际为准”等方式来逃避菜品质量打折和分量缩水的责任。
  对此,济南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王强建议消费者,在饭店预订年夜饭时,一定要签订合同,菜单以及菜品的具体成分最好也列入合同附件,至少也要确定饭店确定菜单的时限以及违约责任,以便留出调整空间。
  支招二:收费项目 提前问清
  只能在包间用餐,必须交纳包间服务费;因为“洗碗工放假”,只能使用饭店提供的成套收费餐具;因为用餐时间超过了饭店“节日下班时间”,被按小时收取延时费……尽管数额不高,但一些饭店巧立名目的额外收费仍令消费者在节日期间感到格外不舒服。
  王强介绍说,收费合理与否,关键要看商家是否尽到了餐前告知的义务、征得了消费者同意,消费者也最好在订餐前对照以上问题进行询问。
  支招三:不用押金 慎写定金
  市民马先生在一家饭店预订年夜饭并预交200元的费用,但由于单位临时安排,不得已要取消预约,但饭店拒绝退还预交费用。由于双方将预付款标注为“押金”,法律性质较为模糊,经消协工作人员调解才平息了纠纷。
  王强建议消费者最好在订餐合同中标明预交“订金”,并且确定违约责任和赔偿方式,避免使用“押金”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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