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前空着停车场 车子全停护栏外
家乐福超市:和管理方合同到期,正在协商处理
2014年03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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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日上午,家乐福超市前原来用作停放自行车、电动车的停车场里面空空如也,而停车场外紧挨着护栏则停满了车子。
   文/片 本报记者 李飞     实习生 刘甲 王肖飞
  3月1日上午,有市民向本报反映,位于历山路解放桥附近的家乐福超市,门前的自行车、电动车停车点不让停放了,给前来购物的市民带来很大不便。记者采访获悉,是超市与停车场管理方因为合同发生了纠纷。
  “这里以前是停放自行车和电动车的地方,但今天不让放了。”1日上午,解放桥附近家乐福超市前的车辆停放点,来超市购物的市民张先生告诉记者。“没地方停车,我就怕进超市买东西,车被偷了。”另一位市民姚女士说。
  在车辆停放点前,记者发现,原来用作停放自行车、电动车的停车场里面空空如也,而在停车场外,紧挨着护栏停满了自行车、电动车。
  在停放点值班的工作人员武女士告诉记者,她在这里看管车辆十多年了,管理方已经换了好几茬。
  管理方济南东泽广告传媒有限公司负责人孟先生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协议书,上面写道:甲方为济南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乙方为济南东泽广告传媒有限公司。甲方根据工作需要,现将济南市历山路101号家乐福解放桥店超市广场所停放所有车辆(包括但不限于自行车、摩托车、电瓶车)交由乙方管理。
  有效期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合同期满双方如需延长或终止合同,必须于合同终止前30天内通知对方。
  “合同里说得很明白,合同履行期间双方都不能擅自变更或解除。”孟先生告诉记者,去年年底,家乐福超市把停车场所有的材料都要走了,之后停车场工作人员仍正常工作。超市方面说停车场不用担心签合同,超市往公司报,公司批。
  “但是最后到底批不批,超市并没有答复。”孟先生表示,现在超市已经拖欠了两个月的停车场管理费。“不延长合同,按照协议,要在合同终止前30天内通知我们,没通知,我们就认为合同继续。”
  家乐福超市方面的工作人员李女士接受采访时表示,超市与管理方济南东泽广告传媒有限公司的合同到期,不想再续签。“停车场的管理费有点高,我们正跟他们协商。”李女士告诉记者,目前停车场停用只是暂时的。“停车场的管理费我们都给他们了,没有拖欠。”
  该人士表示,为了方便顾客停放自行车、电动车,超市方面已经安排了防损员、保安,一起看管顾客的车辆。“协商好后,下一步顾客还是可以继续把车停在停车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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