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不缴公积金拉入“黑名单”
2014年03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今后,我省将探索建立不缴、欠缴公积金企业“黑名单”制度。对未按规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或拖欠住房公积金的“上榜”企业,省里将在媒体上不定期进行曝光。针对实际执法中,很多不建立公积金制度的企业被处以罚款后仍不改正的现象,今后将按《山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多次实施违法行为并已受过行政处罚仍不改正的,依法从重处罚。
  同时,省住建厅将建立和完善省级监管信息系统,邀请专业机构和业内专家编制全省住房公积金监管系统建设方案,力争年底前报审。建立逾期贷款预警和催收机制,保证资金安全。
  我省还将完善公积金资金集中统一管理办法,对分支机构和业务经办网点资金实行“零余额”管理,减少风险点,增强风险防范能力。 本报记者 孟敏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