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公司近2万,多数没监管
省金融办:即使纳入监管的公司也不能吸收公众存款
2014年12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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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张頔 韩适南
  注册一家投资公司到底要经过哪些手续?担保公司真的能为客户的投资做出所谓的担保吗?如何规范投资公司背后的民间借贷江湖呢?对于这些投资公司频频关店所引发出的疑问,记者对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了采访。
  备好申请材料
就能注册投资公司

  记者12日从省工商局了解到,目前我省投资类公司约1万9千户,融资性和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约5000户。
  而一般性的投资担保公司在注册方面,与一般企业没有区别,只需要提供相关材料,即申请书、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住所等材料后就可办理公司注册登记。而一般性投资公司和非融资类担保公司,也不需要进行事前审批,只有融资性担保公司在注册公司的时候,需要有省金融办规定的其他条件。
  省工商局相关处室介绍,根据《公司法》等有关公司登记管理的法律法规,除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和保险经纪人、直销企业、对外劳务合作企业、融资性担保公司、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劳务派遣企业、典当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27个行业仍然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其它公司改为认缴制。
投资公司吸收存款
涉嫌非法集资

  记者从省金融办了解到,无论是纳入地方金融监管的融资性担保公司,还是暂没有纳入金融办监管的非融资性担保公司,都不能从事吸收存款的业务。
  “如果投资公司假借企业的名义吸收公众存款,将涉嫌非法集资的罪名。”记者从济南市公安局经侦部门了解到,有些担保公司签订担保借款合同时,会虚构借款人,担保公司只作为担保人出现,从形式上看是合法的,但实质投资人根本没有见过借款人,投资款也是存入担保公司提供的账户。
  目前国家明令禁止担保公司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等非法集资活动,即便是在金融办备案审核的融资性担保公司,也只能从事融资性活动的担保业务。“如果市民看到挂着担保公司、投资公司的牌子吸收市民的存款,那一定是违规的。”
  经侦部门负责人说,那些从事非法集资的投资担保公司都有一个看似合法的外衣:正规的工商执照和固定的经营场所,这对大多数群众具有很强的迷惑性,如果市民在日常投资中发现类似的苗头,应及时向经侦部门报案。“我们将根据线索的社会危害性及时立案,以‘打早打小’的原则严惩非法集资。”
投资公司暗藏风险
监管水平得更高

  投资公司在招揽客户时,往往会打着帮助企业融资的旗号,在业内人士看来,对于投资公司的监管,要和规范民间融资相结合。
  济南市社科院经济研究所所长王征认为,部分市民之所以会把钱投给投资公司,是因为他们可以接受优质企业的融资需求,这也从侧面体现了民间融资的一种供求关系。
  “如何让民间借贷浮出水面,我觉得最重要的是承认其合法地位,紧接着就是要抓好监管。”王征认为,目前省内各地开设的民间借贷服务中心就是让民间融资阳光化的一种尝试,通过服务中心的中介,投资者可以找到心仪的企业投资项目并获得比银行存款更高的收益,这样一来就不用走投资公司的“偏门”了。
  在行业监管方面,山东财经大学教授陈华指出,商业银行由银监会监管,小贷公司由金融办监管,而投资公司由于暗藏风险,对管理者的水平提出了较高要求。
  目前业内认为,要想实现长效监管,还是要把好准入关,对于名称中含有投资、担保等字样的公司,要在其限定的经营范围内设立行业准入审核,由审核部门负责日后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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