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限放规定济宁七人被拘
2015年01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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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宁1月7日讯(记者 岳茵茵 通讯员 潘玉婷) 7日下午,记者从济宁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自去年11月份以来,济宁已行政拘留7人。
  2014年12月1日,济宁市政府颁布《济宁市烟花爆竹限放规定》。在《规定》实施前一个月,济宁市就已经展开了限放工作。自2014年11月份以来,城区共制止违规燃放行为81起,查处烟花爆竹案件32起(其中违规燃放案件26起,非法运输案件1起、非法储存案件5起),行政拘留7人,罚款19人。
  2014年12月7日,任城公安分局在金城街道办事处洸河花园小区、李营街道办事处翠都国际国粹城工地,相继查处两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违规人员来某、杨某分别被罚款500元。12月10日,市中公安分局在王母阁路龙腾礼仪庆典公司当场查获非法储存的烟花4个、鞭炮2挂,负责人任某被拘留5日。
  2014年11月9日凌晨零时,城区孙家街一业主卢某为庆祝表弟结婚,在自家楼顶燃放烟花爆竹。鉴于卢某的燃放地点处于居民密集区,民警对其处以罚款500元的处罚并进行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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