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报废车牌,一次记满12分
2015年01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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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张泰来) 为躲避处罚,聊城一驾驶员动起了歪心思,从报废车上扒下一副车牌装在了自己车上,没想到却在济南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被交警查处,被罚款2000元不说,还一次性被记了12分。
  6日下午3点左右,历下交警大队民警在经十路历山路交叉路口执勤,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鲁PSM9XX的黑色轿车由西向东行驶时,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民警上前将黑色轿车拦下检查,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行驶证。
  “他只递过来了一个行车证,说是没有带驾驶证和身份证。”执勤民警说,仔细一检查行车证发现了问题。
  “行车证上的车牌号为鲁P036XX,跟车辆悬挂的号牌不一致。”民警说,发现这一问题后,他将该车与驾驶员一起带回大队做进一步调查。
  经网上核对,民警发现在车管系统里并没有与鲁PSM9XX对应的机动车信息。
  这是怎么回事?在民警的讯问下,驾驶员交代,这张鲁PSM9XX牌照是驾驶员从一辆报废车上卸下的,为躲避抓拍挪用到该车上了。
  目前,民警已经按照规定暂扣了这辆黑色轿车,并对驾驶员做出罚款2000元,一次性记满12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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