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平法院去年审查虚假诉讼12起
2015年01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1月7日讯(记者 苑菲菲 通讯员 牟法宣) 近年来,“虚假诉讼”的现象愈演愈烈,造成第三人权益受损以及司法资源浪费。2014年一年,牟平区人民法院共审查出虚假诉讼12起,依法处分虚假诉讼参与人3人次。
  记者注意到,在牟平法院立案大厅以及四处法庭的立案窗口设立了禁止虚假诉讼警示牌,明确告知当事人虚假诉讼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争取在立案环节打消一些当事人获取不当利益的念头,引导当事人诚信诉讼。
  牟平法院规定,对于诉讼材料明显有悖常理的,立案法官要全面审查当事人的身份、相互关系以及关联诉讼案件的情况,经查实确为虚假诉讼的,不予立案;对于疑似虚假诉讼一时难以查实的,要进行登记备案,并提醒业务庭在审理中予以特别注意。
  此外,该院将房产、借贷、离婚三大案件类型以及当事人身份关系密切、证据自认积极、抗辩意愿消极、调解要求强烈的其他类型纠纷列入重点审查范围。根据具体情况严肃处理虚假诉讼行为。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