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岁青年想电捕野兔子“吃窝边草”偷同村人电瓶
2015年01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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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7日讯(记者 孙丽娟 通讯员 张忠坚) 看见同村人将面包车停在家门口,荣成男子孙某起了贼心,盗走电瓶欲电捕兔子。5日,孙某被行政拘留5日、罚款200元。 
  2014年11月29日,荣成虎山镇某村村民梁先生发现面包车电瓶不翼而飞,和电瓶一起消失的还有妻子放在车内的身份证。梁先生多次寻找未果。想到同村人孙某有小偷小摸的行为,梁先生决定亲自“捉贼”。 
  今年1月5日,梁先生借串门为由到孙某家中。一番扫视,孙家阳台上的一个电瓶吸引了梁先生的目光。过去细看,梁先生发现电瓶型号和自家面包车的型号相符,在电瓶旁边,他还发现了妻子的身份证。梁先生确定电瓶就是孙某偷的,向虎山边防派出所报警。 
  了解情况后,民警赶到孙某家中,但未发现电瓶和身份证。检查过程中,孙某表露紧张,引起民警的怀疑,民警将孙某带回派出所。最终,孙某对盗窃电瓶和身份证一事供认不讳。当天,在孙家的床底下,民警找到了被藏起来的电瓶和身份证。 
  27岁的孙某无正当工作。2014年11月28日晚,孙某外出溜达,发现梁先生把面包车停在门口,且车门未锁。趁四周无人,孙某进入车内盗走价值300元的电瓶,还偷走了梁先生妻子的身份证。孙某交代,偷电瓶是打算去电捕兔子,盗窃身份证是想冒用身份去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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