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出台干部外出考察承诺书制度
承诺书内容分6项,最大限度节约开支
2015年01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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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7日讯(记者 李超) 近日,沂源县出台领导干部外出学习考察承诺书制度,从不同方面对外出学习考察做出了规定。
  “外出不私自更改外出行程或增加项目,不借外出学习考察活动之机办私事或游山玩水;不超标准消费……”近日,沂源县出台规定,要求外出学习考察人员签订承诺书,规范领导干部外出学习考察行为、树立干部的良好形象。
  记者了解到,承诺书内容分6项,从不同方面对领导干部的外出学习考察行为做出了规定。承诺书规定,外出考察学习的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等要求,树立干部良好形象。还要严格遵守纪律,上级组织的外出学习考察活动,自觉按要求参加,不随意请假、私自离开;不请吃、吃请,不参与娱乐消费活动;不私自更改外出行程或增加项目,不借外出学习考察活动之机办私事或游山玩水;不超标准消费,不弄虚作假,不公款核销个人消费支出。
  此前,沂源县财政局还出台了《沂源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划定了不同出差范围采用的交通方式、发生的各种费用执行标准及报销管理等方面内容,该办法结合实际制定了县内范围的差旅费标准,新增了县内伙食补助费,按照早餐10元、中餐20元、晚餐20元标准执行;新增加了县内出差交通费,每人每天30元,保证了差旅费管理更加合理、规范。
  承诺书要求要严格遵守该办法,厉行勤俭节约,最大限度节约开支。据沂源县纪委工作人员介绍,所有外出的领导干部都必须填写该承诺书,然后上交备案,如果有干部违反规定,将受到相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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