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济南一停车场内堆放的被暂扣的车辆。 本报记者 张泰来 摄(资料片)
近日,济南市交警公示,截至1月底,济南市共有超期未接受处理的交通违法扣留车辆2720辆。 其中,逾期无人认领的普通汽车数量达614辆,不乏路虎、奥迪等名车。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公示3个月后如仍无人认领的,交警部门将依法进行拍卖或报废处理。
本报记者 王兴飞 实习生 卢丹 周鑫
被扣车辆近八成是摩托
29日下午5点多,该批次2720辆超期未接受处理的交通违法扣留车辆,在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官方网站进行了公示,济南交警要求当事人尽快持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到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公示的超期未接受处理的扣留车辆清单显示,被公示的机动车包括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和汽车三种车型。统计数据显示,2720辆被扣逾期机动车两轮摩托2023辆、三轮摩托83辆,汽车614辆。
此次公示的被扣车辆中,摩托车近八成,大都属无牌车,汽车九成以上均有牌照,除面包车和普通小汽车外,其中也不乏路虎、宝马、奔驰、奥迪等高档车型。
交警部门一位人士表示,被扣留逾期车辆来源较多,除因交通违法行为被民警现场查扣后车主不处理违法和认领的以外,还包括事故车辆、走私车辆、改装车辆、盗抢车辆等类型,部分车辆在被查扣时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码已经模糊不清,这也造成车辆认领困难。至于何时对外公示,相关法律法规也都有严格规定。
公示3个月不认领将拍卖或报废
记者了解到,被扣车逾期无人认领的原因有的是车主觉得“不划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数量最多的两轮摩托车,不少都年久脱审,驾驶员也多是无证驾驶。如果车主前来认领则需要为此前的违法行为买单,其面临的一般处罚是“罚款1000元以上并记12分”,这往往比再购买一辆二手摩托车“代价要高”。
交通违法车辆积压在交警部门无人认领,浪费了大量社会资源。3个月公示期满后,相关部门将对此类车辆拍卖,所得价款上缴国库,对于非法拼装的机动车及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予以拆除、报废处理。
交警提醒广大车主,尽快认领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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