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入侵 中学生吞云吐雾
学校周边商户兜售果味“电子烟”,学生家长很担忧
2015年03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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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买到的葡萄味“电子烟”外观。 
  ◤商户从隐蔽处拿出果味“电子烟”。  
 本报记者 邓兴宇 摄
  本报菏泽3月23日讯(记者 邓兴宇) 23日,菏泽市民王女士拨打本报热线反映,牡丹区二十二中北校区门口的个别商铺出售“电子烟”,她担心会对孩子身体健康造成不良影响。随后,记者走访发现“电子烟”确实存在,价格在20元左右一根。工商部门称,“电子烟”并不在其监管范围内,但如果属于“三无产品”则涉嫌违法。
  “放学的时候,看到个别学生‘吞云吐雾’,才听儿子说他们抽的是‘电子烟’,从学校门口的商铺买的。孩子正是长身体的时候,不知道这种烟会不会对孩子的身体有危害。”23日上午,菏泽市民王女士拨打本报热线反映。
  随后,记者对牡丹区二十二中北校区门口的一家商铺进行了暗访,发现商铺里摆放的各种商品中,并没有王女士所说的“电子烟”。但当记者走进另一家店铺直接询问是否有“电子烟”时,商铺老板警惕地看了记者一眼说:“有,你也抽这?20元一根。”接着,商铺老板从门口摆放饮料的柜子里拿出一包“电子烟”供记者挑选。
  记者看到这包“电子烟”颜色各异,用英语标示着薄荷、苹果、橘子、葡萄等口味。记者随手抽出一根发现,这些“电子烟”全是英文介绍,没有中文厂名、中文厂址、电话、许可证号、产品标志、生产日期、中文产品说明书等法律要求的标识,但其中几排英文标示这种“电子烟”禁止高温储存、避免儿童触摸、禁止出售给18岁以下人群。
  记者拆开包装,尝试着吸了一口这种“电子烟”。从“烟嘴”处吸一口,另一头便会发出红光,而且能吐出烟雾,嘴里还会留下浓郁的葡萄味,但并没有香烟的味道。
  采访中,部分学生的家长对此感到担忧。市民王先生表示:“不说这电子烟对人体有没有危害,单是在学校周围销售,就很容易让孩子们养成吸烟的坏习惯,中学生大多处于叛逆期,自制力不足,模仿能力又很强,如果从此学会吸烟,就会对孩子的一生造成不利影响。”
  此后,记者咨询了菏泽市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表示,《烟草专卖法》相关条款指出,烟草专卖品仅包括卷烟、烟丝、滤嘴棒等,尚无“电子烟”,暂不能对这一产品进行监管。而菏泽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工作人员则表示,对于“电子烟”,如果确定其是“三无产品”,他们将进行查处,市民若发现商户出售三无“电子烟”,可拨打12315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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